为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提高财政补贴资金兑付率,4月27日记者获悉,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厅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本月开始,我省将建立家电以旧换新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制度,每月将各市的销售、兑付、回收、拆解等工作进展情况向各级政府通报。
自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执行以来,截至今年3月中旬,全省已实现家电以旧换新销售13.54万台,销售额5.65亿元;累计回收家电13.84万台,财政补贴583.33万元,广大城乡居民从中获得实惠。《通知》要求,各级商务、财政部门要有专门人员从事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商务部门对企业上报的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财政部门对商务部门审核的材料进行抽查,审核无误的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兑付。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补贴金额大、信誉度高的家电销售企业先行预拨部分补贴资金,之后进行票据审核清算。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监督检查,每月抽查比例不得少于10%。对查实有骗补等行为的销售、回收、拆解企业,采取取消资格、扣缴保证金等多种方式予以严厉处罚,并建立黑名单,实行全省通报。对回收的废旧家电回流到销售市场和拼装旧家电再次流入市场的违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