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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查处家电下乡违法案件2524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4-13  来源:腾讯网  作者:木木  浏览次数:971
核心提示:北京时间4月13日消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昨日公布了关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家电下乡”和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项整顿工作情况的督查通报情况。针对家电行业的全国督查包括家电商品市场的检查、消费维权以及家电商品市场长效监督机制建设三个方面的内容。

北京时间4月13日消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昨日公布了关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家电下乡”和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项整顿工作情况的督查通报情况。针对家电行业的全国督查包括家电商品市场的检查、消费维权以及家电商品市场长效监督机制建设三个方面的内容。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表示,其配合全国各地相关部门加强了对“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及其销售网点的管理,对家电商品市场进行了日常巡查和二手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了触犯家电下乡政策的违法行为,严防废旧翻新家电等商品非法流入市场,全力维护“家电下乡”等市场秩序。

查处违法案件2524件

据统计,2010年,全国工商系统共取缔无照经营2402户,查处违法案件2524件,案值1619.25万元,其中查处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家电案件1775件,查处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家电24074台。

其中,辽宁、广东、河南、甘肃、宁夏在全面摸清经营户底数的基础上,严厉查处了以“家电下乡”名义销售伪劣产品和商标侵权的行为;上海、安徽、山东、江西、内蒙古、贵州、湖北、湖南、江苏定期对销售网点逐户进行查询验证,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家电下乡”产品等违法行为;黑龙江、重庆、青海严格规范二手市场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防止回收的旧家电、旧汽车摩托车冒充下乡产品流入市场坑害消费者。

解决消费维权纠纷9227件

据统计,2010年,全国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有关“家电下乡”咨询76409件,申诉、举报6785件,协调解决消费纠纷922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52万元。其中,北京、河北充分发挥12315网络、社区工商工作站和行业协会的作用,监督销售企业履行服务承诺和“三包”规定,推进维修服务进村上门;福建、浙江受理农民消费者的咨询、申诉、举报,组织召开家电下乡网点企业进行消费维权行政约谈会;四川、吉林、山西、新疆、广西、天津、海南宣传“两下乡”惠农政策和商品鉴别选购知识等,张榜公示备案登记的销售网点经营情况,引导农民群众定点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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